节假日期间,许多用户挑选经过乘飞机这种交通办法回家,由于是在高空飞翔,所以乘机前安检就十分严厉,打火机油、鞭炮、液体等都不被答应带上飞机,一起,许多乘客还发现自己带着的大容量移动电源被回绝登机,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由于您带着的充电宝不符合民航局的规则,容量超支外、标志标识不清楚,乃至一些是“三无”充电宝产品,没有任何标识。
因而,咱们仍是需求在乘机之前对旅客带着“充电宝”乘机规则有所了解。这样才不至于呈现以上为难的状况,您说对吧?
民航局关于旅客乘机带着充电宝的规则是这样的。
充电宝额外能量不超越100Wh,无需航空公司同意;额外能量超越100Wh但不超越160Wh(约43243mAh),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带着,但每名旅客不得带着超越两个充电宝。
别的,民航局规则:禁止带着未标明额外能量一起也未能经过标示的其他参数核算得出额外能量的充电宝。
小编是这样解读的:
首要,不要购买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充电宝产品。
没有参数无法核算出充电宝的额外能量,也不安全。
其次,您需求知道您带着的充电宝额外能量究竟是多少?会不会超支?那么许多人就有疑问了,我怎样核算得出来充电宝的额外能量?
这儿,小编和您共享下充电宝额外能量的断定办法: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示额外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外能量可依照以下办法进行换算:
1、假如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能够经过核算得到额外能量的数值:
Wh= V x 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一般符号在充电宝上。
2、假如充电宝上只符号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以小编在用的这款超大容量S15 PD快充充电宝为例,进行阐明。
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24000 mAh ,其额外能量为:
24000mAh ÷ 1000 = 24Ah
3.7V×24Ah=88.8Wh
期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协助。